从古至今,一直传着严师出高徒的教育理念。但是这个严,在某些老师的手底下成了任意殴打学生的上方宝剑,这不,近期,又出现了两起事件,再一次把老师严的师德问题摆在大众面前。
11月26日晚,网络上流传一段关于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一名副校长涉嫌体罚学生的视频。视频中副校长体罚让学生双手抱头蹲在水房,一手拿水管往学生脸上喷水,另一手持塑料管抽打学生。对此,东方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并在第一时间与涉事学生和家长联系沟通。经查,涉事人为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符某某。经东方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已对涉事副校长停职接受调查,并由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及涉事副校长向受体罚的学生及其家长公开道歉。同时,东方市教育局已组织心理教师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调查及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11月27日,网上爆出辽宁锦州义县某高中老师课堂中打学生耳光的视频,视频中老师称“我身体不好,可别给我气出病来”。28日,义县教育和文旅局通报:事件系老师赵某在处理学生课堂玩手机时所发生的不当行为,学校已责令赵某停课并接受调查。
女教师掌掴学生,那个男孩子还劝其不要生气,先讲课,讲课后再处理他都行,可是,这名女教师怒不可遏,连续扇耳光,我看到台下的其他学生都不敢直视,也没有任何学生出来说句话,看来,这名老师,用她的暴力已经在孩子们心里留下了阴影。
男校长更可恶,用水管浇水不算,还拿水管殴打,简直禽兽不如,原谅我,说了粗口,真是,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形容他了。
义愤的同时,作为法律人,我有必要发声,告诉大众这里面包含的法律知识。
首先,咱谈谈教师可不可以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管理。
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应当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十五条第二款,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这两个法条就赋予了学校管理的职权。
其次,体罚学生对不对?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对他们的教育至关重要!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对学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因材施教。教师的价值观、人生观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历来,师德高尚的教师被世人记住,千古流芳。
应该说,我国大部分教师都是德才兼备、师德高尚的,但是总有小部分人,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为教师的队伍抹黑。
那么对于学生管理方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所以,法律是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那为什么还是有一些老师可以肆无忌惮的体罚学生?我想,一是体罚太普遍。罚抄作业50遍,做俯卧撑20个,跑操场10圈等等不一而足,五花八门。认为自己是教师,有用各种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力;二是家长沉默,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有错被体罚,觉得以后还得上学学习知识,所以没有必要对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要个说法;三是学校纵容。老师和学校实际上是一个整体,老师的行为就代表学校的行为,教师出问题,学校就要承担管理责任。
回到本次两起事件中,这两位老师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是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是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犯罪要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才能定罪量刑。两起事件,掌掴的,很难达到轻伤程度,但是用水管殴打的,大概率构成轻伤。让我们关注事件的后续进展!
说在后面,时代在进步,教育方式也要与时俱进,竹笋炒肉这一套已经过时了,教师之所以受人尊重,是因为您教育的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所以在您张开口、挥起手掌、拿起物品对孩子进行心里和身体的伤害的时候,三思而行!
安顺平
您讲的内容很好!老师为人师表,不该打学生的,打人的就该受罚。
勇叔法言 回复 @安顺平:
感谢您的肯定,让大家都行动起来,还教育一片宁静的天空
晨坠
呵呵 那老师还是佛系一些吧 适当惩罚这个度在哪?现在的家长有多少是没事找事,一点小事就找麻烦的?
勇叔法言 回复 @晨坠:
这个都拿水管子往身上打了,您家孩子要是这么对待,您还能说出这样的话的话,我佩服您!
风花雪月_2h
敢动手就互殴!既分高下,也分生死!!!!!哪条法律允许故意伤害他人???????
勇叔法言 回复 @风花雪月_2h:
别互殴,还是选择温和的方式处理,前提是老师打人不对
听友268468728
据我了解,现在普遍现象是老师不敢惩戒学生。前段时间,人民日报还发表评论说,要归还老师惩戒权。老师要怎么教育惩戒犯错的学生?这个尺寸度要把握好
勇叔法言 回复 @听友268468728:
还是那句话,因人而异,有的孩子皮糙肉厚,打屁股,有的孩子内心强大,多说两句,这个都无可厚非,但是采取掌掴脸,钝器击打就过了
听友268468728
不太赞同你的观点,你说的太以偏概全了!你说的这两例事件是极少数,极少数老师对学生不当的过分的责打。你说的第一个观点,体罚学生普遍存在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