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持有什么风险?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不具有公信力,如果找他人代持房产,代持人可能会擅自出卖或者抵押房产,善意的相对人可能取得所有权或者抵押权,所以代持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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