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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简介
答:目前中国存在的医疗机构缺乏控制成本动力、医院“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现有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不够明确,医疗服务定价缺乏科学的依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仍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如何调整现有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一套完整的医院价格管理体系和适应市场价格规律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是当前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改善医疗服务公平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的关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联合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中提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主要体现在“补供方”。
(1)调整医疗收费价格:《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按照医疗服务补偿合理成本的要求,结合政府财政投入情况,合理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
(2)分步实施,增加政府投入:可以分几年逐步调整收费标准,可以先调整劳务部分的收费标准(特别是门诊诊疗费、住院诊察费和护理费、手术费等主要涉及劳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后调整物质部分的成本;后者也可以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加以解决。
(3)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等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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