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来到岚奇哲学,今天我们来讲宗教它的社会功能的两重性,那么如何定义宗教社会功能的两重性呢?这个所谓的“两重性”又是从宗教的哪个部分定义的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宗教团体作为一个以人群为发展的组织,它必定存在社会化。宗教作为许多个人信仰的集合定点,在人与人的交互作用中必定会产生个人之间的学习/交往与面向社会整合与控制的社会性活动。
既然宗教的存在与运作方式是入世且具有社会影响性的,那么我们在对于宗教的社会功能的研究与探讨中必然离不开宗教的社会功能对于一般现存社会的具体影响。
而宗教社会功能的两重性,也是我们研究宗教社会化给一般现存社会带来的具体影响,而这个“两重性”在不同的研究和领域中有不同的比较,例如:宗教的社会功能给教育带来的两重性,宗教的社会功能给法律带来的两重性等等细分领域,简直太多了,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而本期我们所讲的宗教社会功能的两重性,将从一般现存社会的普面出发,聊聊宗教社会功能带来的一般影响。
首先,对于宗教所能起到的社会功能,学者们的评价是不同的,尽管宗教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仅仅只是强调宗教的积极作用是比较容易走向一个极端,既寄希望于宗教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把宗教的价值追求扩展为全民的目标。
事实上,宗教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也会起到一些消极的作用,在历史上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我们将把宗教社会功能带来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作为其社会功能两重性的考察。
那么,作为以信仰为主导的社会组织,宗教也是具备一定的社会整合与控制的功能,并且其信仰在社会心理调节和人与人的社会化交往中也起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从宗教的社会整合与控制功能来看,它具有稳定和凝聚人群巩固团结的力量,但其所产生的结果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也并非都是积极的。
这方面来讲具体表现为:第一,宗教观念容易使教徒形成保守主义的价值观,有碍社会变革的进行。尤其是宗教强调信仰虔诚、强调神谕的不可变更性,因而容易把人对世界的认识引入歧途,妨碍人们对时代及社会变化的适应。第二,宗教既能使社会目标神圣化,以此稳定社会现存秩序,但它同样也可以提出新的社会目标并使之神圣化,促成动乱与革命,动摇和瓦解现存社会。
从宗教的社会心理调节功能方面来看,宗教可以使人通过对超自然力量和对彼岸世界的追求得到慰藉,转移人们的注意力,降低人们的精神紧张度,使之超然于现实之外,以消除人们对现实社会的恐惧和不满等。但与此同时,宗教也可以使人沉浸在对天国的幻想中盲目乐观,减少自己可能的行动和改革社会的愿望。
从宗教对于个人的社会化改造和交往的影响来看,同样也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宗教主要是利用宗教教育来执行促使个人社会化的功能,通过宗教教育,教给教徒知识、文化、行为规范及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扮演好个人的社会角色,但宗教教育强调学习宗教教义和神学思想,因此必然会造成知识结构上的偏重。
在社会化交往功能方面,宗教也会阻碍新的认同感产生,容易导致宗教冲突与民族冲突。
宗教的认同功能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可以使同教者亲近,但由于这种认同的专注与执着,也容易引起排斥异教和同教其他派别的情绪,视其他宗教、教派为异己和非正统,极易产生排斥心理。在全民族信仰某种宗教的地区,宗教所带来的认同感往往会导致狭隘的民族主义,因而造成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紧张和冲突。
好,那么以上就是宗教社会功能作用于一般现存社会带来的一般两重性。本期就这样,我们下期见!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