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①设行省,清初有18 个行省,后加5 个(台湾、新疆、奉天、吉林和黑龙江),其最高行政长官为总督(军权)和巡抚(民事);下设府、县。
②保甲制度,清代采取的严密控制基层社会的政治制度。不论州县城乡,每十户为一牌,立牌长;十牌为一甲,立一甲长;十里为一保,立一保长。每户门口挂印牌,写明户主姓名和丁口数目,并登入官册以便稽查,来往人口须注明来历。
③蒙古的盟旗制度,盟不是旗的上级制度,而是代表中央的管理监督机构。
④在蒙古、新疆和西藏等地设乌利亚苏台、伊利将军等。
⑤在西藏设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
⑥推行官员定期考核制度,分京察和大计以及军政,内容为守(品格)、才、政、年。
音频列表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 2024-01
查看更多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