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特种设备、燃气相关产品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对发现假冒伪劣的“问题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实施查封扣押,同步开展压力管道特别是燃气公用管道专项整治“回头看”。累计检查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压力容器使用单位6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查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气液两项气瓶8支。
二是加强燃气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以大型商超、燃气灶具专营店、各类五金店、燃气充装站、燃气灶具售后服务站等各类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专项整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涉嫌违法的,依法从严查处。共检查排查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销售企业396家次,发现不合格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7批次,已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配合住建局、商务局对餐饮店、商户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合格、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报警器、是否对气瓶赋码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4人次,现场检查餐饮店、商户223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均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四是强化督促指导和培训宣传。组织召开全市气瓶检验机构警示约谈暨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禁止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气瓶检测和充装行为。组织、督促燃气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累计培训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12人。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对经营主体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气瓶使用安全提示等,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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