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典型案件。张某在硕士期间办理了婚姻证件,但是因为担心已婚状态会影响求职,便在应聘某科技公司的运营专员时,于“婚姻状态”一栏填写了“未婚”。正式入职后,公司发现了张某的已婚事实,便以劳动合约中要求员工提供真实简历信息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后续,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为解约行为支付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定张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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