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的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们要很好地认识老子的道,其实真是不容易的。老子自己都说“道”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会他说道虚,就是虚无的,虚无我们也理解是精神和思想层面的。一会又说它是精质的,也就是说道是微小的精质组成的,这么说来道又是物质的。到底道是精神还是物质的东西呢?看来“道”真是说不清楚,却有非常微妙的东西。所以中国人讲道理,往往是讲不清楚的,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来这也不奇怪,对吧?老子都没有说清楚,我们俗人一个又怎么能说清楚呢?我在这里再想说一下,老子讲的这个“道”字,并不是老子的发明专利。根据《尚书.大禹谟》的记述:尧传舜,舜传禹时,他们都往下传了下面四句话:“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里面就强调了“道心”的问题,“道心惟微”,就是说不清楚。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非常重要,首先,老子提出了道是“有物混成”这个概念,有物混成就是说“道”是有物的,不是无物的,这个物是混成在一起的,它形成一个圆满和谐的整体。第二,道先天地生,就是说道在天地之前就有了,这是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万物思想的又一次表达,说白了就是道在天地之前就有了,所以说道是天地之母。第三,老子说“四大”当中道最大,其它天地人都大,但不是最大的。第四,“四大”的排名是,道为一,天为二,地为三,人为四。“人”是依据“道天地”三者而生存在这个宇宙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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