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进一步刺激了列强对华的资本输出。
《马关条约》的签署地为马关的春帆楼,日本人为迎接李鸿章到来,特地在春帆楼旁辟建了一条小道,称之为“李鸿章道”,现在成了长崎的一个观光点,游客大多为中国人,细心的日本人还在道路左上角插了块中文的牌子。
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携带全权委任状,乘坐德国商船“公义号”抵达赤间关马关港(今下关港),随后与日方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展开和谈,地点为马关著名的河豚料理店春帆楼。3月20日双方进行全权委任状检视确认及简短问答。3月21日开始进行停战谈判。
3月24日李鸿章在乘坐轿子前往春帆楼途中,被刺客小山六之助开枪击中左脸,血染官服,当场昏倒。一时间,现场大乱,行人四处逃窜,杀手趁乱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个店铺内。随行的医师马上替李鸿章进行急救,幸子弹未击中要害,李鸿章迅速康复。
3月28日伊藤博文担心国际舆论指责,同时唯恐李鸿章就此回国、中日和谈冻结,招致俄、奥、德、英、美、法等列强进行强行调解或干涉,是于此日告知李鸿章日方愿意停战,随即进行谈判并且完成停战谈判。3月30日签订停战协议。4月1日开始进行议和谈判,日方在议和谈判第一轮中提出《日清媾和条约》草案。
4月17日,议和谈判期间,双方经历数次会面谈判及书面协调后,日方降低要求,将赔款缩减为库平银二亿两白银;缩减辽东半岛割让范围(由北纬41度线改为鸭绿江口-安平河口-凤城-海城-营口-辽河口一线);减去顺天、湘潭、梧州三处通商口岸等等。于1895年(明治28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当地时间上午11时40分,中日两国全权代表在春帆楼二楼签署了《日清媾和条约》,即《马关条约》。
签下《马关条约》后,李鸿章感慨道:“日本将成为终世之患!”李鸿章赴日谈判时,日方对光绪和李鸿章之间的联系了如指掌,对慈禧太后、光绪皇帝敕命李鸿章的赔款二万万两白银的底线也十分清楚,于是在谈判中寸步不让,最终获取了最大利益。
(作者:彭均胜 录音:闫明 合成: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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