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张三
更新时间:2024-08-20 03:10为您推荐盗墓笔记张三免费在线收听下载的内容,其中《2017柏浪涛讲刑法-第4讲》中讲到:“张三伤害李四刚才伤害。李四说得很清楚,说是轻伤害李四,你是反击张三李斯反击张三,导致张三重伤流血。现在就问那李四对张三有没有救助的义务,他是这么一个考题,就张三...”
张三伤害李四刚才伤害。李四说得很清楚,说是轻伤害李四,你是反击张三李斯反击张三,导致张三重伤流血。现在就问那李四对张三有没有救助的义务,他是这么一个考题,就张三只是轻伤害李四扇两耳光想打两下张三是张三伤害李四轻伤害李四

2017柏浪涛讲刑法-第4讲
45:11/51:50
642
公司他有两个股东,张三和李四大家听一听,张三和李四张三把股权转让给了李四,他自己就退出了,退出好问题来了,请问这个股权转让里面谁是纳税义务人,张三是不是张三转股,张三取得收入,张三是纳税,用人对不对好谁去交税

股权转让涉税讲座3
09:46/16:04
5174
张三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中,张三的妻子李四申请法院认定张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三起诉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从张三的妻子里是申请认定张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2.专题10:一审普通程序2-2021法考-民诉-戴鹏-众合法考
21:06/47:31
323
那么诉讼中,张三的妻子李四申请法院认定张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三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押诉讼中张三的妻子李四申请法院认定张三为无民事行为的内容,请问这个是怎么办,认定张三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8法考暑期冲刺民诉戴鹏07
79:07/96:58
152
据民工的盗墓笔记记载,挖富太后的坟墓时,突然突直崩塌,压死民工达数百人之多。而挖丁泰后的坟墓时,突然喷出四五丈高的内火,烧死烧伤铜数百人之多,造成了两起活生生盗墓血迹

《一看就停不下来的大汉史》第七十八集:汉平帝之死
11:32/16:01
235
梁文化梁晓说我就突然想起了这本默默无名的序作江湖,我一直是非常喜欢南排三叔的盗墓笔记的,在这本书完结之后,甚至有怅然若失的感觉,等到三叔续写的时候,更是第一时间去阅读,但很失望

[盗墓续写]盗墓笔记续(作者:邪灵一把刀)
01:02/02:10
1.8万
张三看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张三赚钱了,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增强,火锅理论第一章就叫不懂张三,如果分钱的话是不是所有的权益减少,分钱的话,所有的权益减,所有者权益减少,你的长头就减少

22年新版初级会计:45长期股权投资(2)-必考
18:37/54:11
1
张三看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张三赚钱了,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增强,火锅理论第一章就叫不懂张三,如果分钱的话是不是所有的权益减少分钱的话,所有的权益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你的长头就减少

22年新版初级会计:45长期股权投资(2)-必考
18:37/54:11
1
张三看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张三赚钱了,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增强,火锅理论第一章就叫不懂张三,如果分钱的话是不是所有的权益减少分钱的话,所有的权益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你的长头就减少

22年新版初级会计:45长期股权投资(2)-必考
18:37/54:11
265
张三看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张三赚钱了,张三的所有的权益增强,火锅理论第一章就叫不懂张三,如果分钱的话是不是所有的权益减少分钱的话,所有的权益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你的长头就减少

22年新版初级会计:45长期股权投资(2)-必考
18:37/54:11
1
不对其行为负责,张三,李四两个人想一起去伤害王五张三入户伤害李四门口望风。结果张三进去之后,李四反抗张三很生气,就办这个王五反抗,张三就很生气,就把王五给打死了

13刑法:客观题宝典第60-70页
59:57/86:06
1286
不要明白了我的啥,我刚刚说了,乙企业就是张三,如果张三他是怎么样,张三如果注意,如果张三是转交开的,是小王的名字,发票转交给了小王老师,那是张三店的,如果说以企业留在自己

经济法基础53讲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则
13:44/19:04
450
阿姨说张三欠我一笔钱,如果我要出面药的话是可以的,我的家人可谓出门向张善去,要这笔钱不可以。张三也不认,那反之,我要向张三要想,我只能向张三去,要像张三的其他身边去要人也不认

专题08:民事权利
15:11/40:05
6695
张三是实际出资人张三是自己参与经营之后,张三把股权卖给李四,也是张三真实的意思表示说张三想把自己出资形成的股权卖给李四是属于双方合意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个是要得到保护的

商法--06.股东资格纠纷
33:48/48:28
4845
那第二个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履行合同,李四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张三承担第二个过错责任来,假设没有张三起诉,李四履行合同,李四能不能直接起诉张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判令张三承担

21年【周末强化】-民诉法专题01
32:30/175:24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