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女儿三岁父亲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2023-12-02 13:39

2023-12-02 17:57
孩子父亲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孩子一直由孩子母亲带的话,那父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难度很大,除非男女双方协商,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在男女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 染 性 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这条适合再婚夫妻)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这条适合再婚夫妻);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不良恶习,或有虐 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更多回答
1、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子女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财产分配和孩子的抚养费 没有任何关系。

人人都有争取抚养权的权利,因为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至于能不能得到,那是另一回事。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婚姻法有规定,原则上以孩子的就学,就医,成长等方面来衡量谁更适合孩子。法律更倾向于有利于适合孩子的就学,就医,成长的一方 ,
如果父母双方情况差不多,女儿也更适合跟随母亲生活。再加上父亲是军人长期在外地不能陪伴孩子的话,恐怕很难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毕竟从小也没有跟着父亲生活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