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童幼儿园午睡时猝死,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2023-12-14 18:15

2023-12-14 22:18

幼儿园和幼师都有一定的责任。

安徽一男童幼儿园午睡时猝死,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据媒体报道,2022年3月2日上午9点,孩子像往常一样洗漱完毕,吃完早饭跟着奶奶上学,一切正常。中午11点33分,学校老师给孩子奶奶打电话,问他有没有打针,说孩子总是昏昏欲睡。先让他休息一下,吃饭的时候再叫他。可悲的是,当天下午2点左右,学校老师打电话给孩子,说孩子流鼻血,让家长赶紧去学校。几分钟后,孩子的爷爷赶到了学校。但在家长赶到的时候,孩子在园长怀里,脸色发青,没有任何反应。随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宣布孩子已无生命体征。

这个男童究竟是因何死亡的?

阜阳市公安局清河路派出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孩子系突发肺水肿死亡。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据孩子的爷爷说,孩子死后,一名幼儿园老师向他道歉,“在我把孩子抱上床后,我再也没有去看他。”。涉事幼儿园的老师也向孩子的家人道歉,承认自己失职。安排孩子睡觉后,他再也没去看孩子,午饭也没请孩子吃饭。更何况孩子睡觉的地方没有监控,家人也无法知道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

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现在孩子的家人想知道是什么导致了孩子的疾病,并让幼儿园承担责任。当这个家庭把他们的孩子送到幼儿园时,幼儿园老师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但是这个幼儿园却没有处理事情的态度。即使孩子因为疾病猝死,幼儿园和这名幼师也仍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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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回答
我觉得对于这样的事情最主要的责任是学校老师的责任,其次也有学校的一部分责任,因为孩子送到学校的时候是完好的,而且他也没有其他的基础性疾病以及遗传性疾病。
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在幼儿园期间,老师和校方理应进行照看、保护,老师照看孩子属于职务行为,主要的赔偿责任应该是由校方承担。
这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幼儿园的老师,其次是幼儿园的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