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警做现场调查笔录时,很多人对交警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认为责任认定是你交警的工作;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注意,但是在措词上却并不是十分注意,结果使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因此我们说,大家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要有足够的重视,以下几个要点应当注意:
一是对于交警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
交警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警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自己的回答方式和措辞,千万不能掉入语言“陷阱”。
特别要注意的是问什么说什么,无关多余的表述一来是无用,给交警徒增反感,二来是言多语失,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二是对于交警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大家一定要在交警绘制现场图后,立即要求查看其所绘制的现场图,如果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立即指出,并要求其修改。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在交警勘察之前和之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摄像或照相,以备比较。
三是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
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对于法律条文的适用,因为专业性较强,建议请专业人士帮助审查并听取意见。
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事故认定虽然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因为新交法规定认定书仅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最后要说的,就是如果出现对方人员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到底垫付多少医疗费用确实无从可知。
在此我们建议大家:
一是要目测判断伤者情况。如果确实非常严重,就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因为如果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如果不是很严重,比如目测肯定可以在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内(10000元),那么就没有必要自己垫付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二是如果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垫付了医疗费用的,一定要保管好自己垫付的医疗票据或做好协议和相关情况说明,在实践中,当双方出现争执时,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有原件的当事方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希望今天的分享对大家在小长假期间出行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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