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借款合同
1.自2013年7月20日起,我国全面开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调整外,金融机构其他贷款利率不再设上下限。(2017年)
2.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017年)
十四、买卖合同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2017年、2015年)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17年、2011年)
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2014年)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012年)
【链接】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情形包括:
(1)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十五、其他
1.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16年、2008年)
2.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2014年)
3.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2014年)
4.工程垫资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2012年)
5.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11年)
jimmyzhou168
小四川_xn
❤️
小四川_xn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