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性思维
逻辑对律师而言,特别地重要,因为律师要论证、要说理。律师的技能,很大部分反映在论证能力上。也就是运用证据和依据结合逻辑方法来能说服法官、陪审员、检察官和仲裁员等主体的逻辑思维过程。有一本书叫《逻辑的力量》,大家可以找来看看。人人都要思考,人人都要推理,人人都要论证,而且每一个人都要面对和他人的推理和论证。我们每天都被来自诸多媒体如书籍、话语、电视、报纸、雇主、朋友和家人的推理所包围。
有些人善于思考,善于推理,擅长论证,但有些人则不是这样。良好的思考、推理、论证能力,部分来自某种自然的天赋。但无论我们的天赋如何,都是可以得到改进和加强的。学习逻辑正是改进人们天赋的推理和论证能力的最好办法之一。通过学习逻辑,人们能够掌握进行良好思考、避免错误推理的策略,并掌握评价论证的有效技术。
记得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学习过,归结演绎推理,其中的三段论推理记忆比较深刻。他包括: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以及结论三部分。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正确思维的形式。在法律规定中到处能找到三段论,比如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责任的若干情形属于大前提,那么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属于小前提,结论就是如果构成违约情形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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