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1、2018年12月19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以“建督撤字〔2018〕101号”对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全国通报,具体内容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7年7月24日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18年10月15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92号),你单位于2018年11月1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相应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2、2019年1月14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以“建督撤字〔2019〕1号”对河南省龙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全国通报,具体内容为:经调查核实,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我部于2018年8月16日撤销了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你单位全资母公司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申请将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你单位,你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我部于2018年11月2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100号),你单位于2018年11月2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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