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文章是《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发表于2018年《法学研究》第4期,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
当今世界智能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变革。电子空间、虚拟空间的出现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了新机遇,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智能机器人应运而生,人机共处,对秩序规范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成为主要资源,一个人从生到死的信息数据都被收集,数据信息的全方位、多领域的覆盖,对政府的权威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巨大的社会变革必然会给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带来影响。智能互联网下产生了P2P、滴滴等新生事物,继而产生新的关系和新的法益,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解释并调节。对新事物和新法益的管辖、裁判、执行及其他一些程序性问题都亟待解决。
巨大的社会变革给法律法规带来的剧烈冲击引起法律的深度变革。数据、信息更多的为大众所共享,人们更注重共享,而不再是占有。共享这一法权观念的出现,使得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法权界定难题面临困境;智能机器人摆脱了纯工具地位而渐渐获得主体地位,数据、代码、算法等一些新型客体出现,打破了原有的主客体范畴;算法、代码更加开放透明,平衡政府、商户和客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谨防恶意代码;互联网状态下,某些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可能会被无限的扩大、放大;人机混合下人机意志界限模糊,难以控制。正如2019年3月10日的埃塞俄比亚空难事件,出现了飞行员和自动驾驶系统反复争夺飞机控制权的情形,结果导致机毁人亡,而且这是继印尼狮航空难后第二起波音737MAX型飞机恶性事故,时间间隔不到五个月。两起事故发生的原因类似,都是因为在飞机飞行过程中出现了人机大战,自动驾驶系统自带bug,飞行员难以控制。如何在技术上和法律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以说是“燃眉之急”。
扑面而来的信息技术要求我们构建一体融合的法律体系,在认识和分析现有的法律困境的基础上,尊重新兴权利和法益诉求;在传统法律基础上,融入智能互联网元素,塑造信息时代的新型法治秩序。一是规范代码,利用代码规制行为,塑造治理秩序;二是建立国家规制引导下的高度自由,市场自由与国家监管相结合;三是精细化规则,以调整智能互联网下的各种个性化交易;四是发挥好平台的作用,政府利用平台完善治理,群众利用平台表达诉求,防止权威的过分扩张;五是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执法司法方式更加成熟化,同时建立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机器人时代,“我们必须更加坚守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人类绝不能像机器一样,仍要保持同情心和基本的价值判断。人工智能的设计中,应该融入人类的道德伦理观和普世价值观,捍卫全人类共同利益,避免国家、集体或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人工智能,破坏他人的利益,影响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给人类命运共同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或毁灭性打击。当然,我们应该明确的一点是,人工智能的设计绝不是为了取代人类,而是为了辅助人类。
听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人工智能对法律提出的尖锐挑战和法律领域的可能变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欢迎大家仔细阅读马长山教授的这篇文章。感谢马教授的智慧启迪!感谢大家的耐心倾听和阅读,我们下期再会!
本作品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云端读书会制作
推荐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谭晗
播音:官可
指导老师: 尹生副教授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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