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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胡哥,欢迎回到我的课程,《跟胡哥学——劳动合同法》。今天我们学习劳动合同法第33-34条。首先呈现法条内容。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这两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履行和效力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比如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发生变化;一是单位合并和分立发生变化。那么这些变化是否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和效力呢?我们逐一分析。
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名称就像我们自然人的姓名一样,你叫张三,欠我100元钱,现在你改名为张四,就不欠我钱了,不用还钱了吗?当然要还,你还是你,就是改名为张一万,也要还钱。同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等发生变化,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组织,组织又可以分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法人组织有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有负责人,无论是法人组织还是非法人组织都需要人来投资,就是投资人。没有学过经济法的小伙伴会蒙,不着急,我来举例说明。
华山公司是法人,是由张三、李四投资设立的,那么张三、李四就是公司股东,张三是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华山公司。你来华山公司打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和谁建立劳动关系?是华山公司还是张三、李四?当然是华山公司。现在张三、李四将华山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王五,王五变更为华山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此时,你和谁有劳动关系,还是华山公司,不是王五啊。王五来了以后说,你这劳动合同是以前签的,我不认可,可以吗?当然不行。因此无论股东、法定表人怎么发生变化,公司还是这个公司,用人单位还是这个用人单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刚才举的是法人的例子,非法人一样的道理。比如华山合伙企业,张三、李四投资人就叫做合伙人,张三是负责人对外代表华山合伙企业。张三、李四将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王五,王五变更为新的负责人。同样,合伙企业还是这个合伙企业,用人单位还是这个用人单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以上说的是单位的名称等相关事项的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还有一种变化是单位的合并和分立,我以公司的合并和分立来说说明。公司合并分为两种,一种是a公司吞并b公司,一种是a公司和b公司联合合并为c公司,用公式来表示前者就是a+b=a,后者就是a+b=c。公司分立也分为两种,一种是a公司还在的情况下分出去一个b公司,一种是a公司不在,分裂为b公司和c公司,同样用公式表示前者就是a=a+b,后者就是a=b+c。按照本条的规定,无论公司如何合并和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后来承继的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好了,开始划重点。
1、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用人单位还是这个用人单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承继权利义务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后,我给你留道思考题。某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让劳动者与其中的空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你认为可以吗?欢迎你给我留言。
我是胡哥,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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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101ktkd
空壳公司是原公司设立的,劳动者不是主动去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原公司还是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者,其设立空壳公司,要为空壳公司承担责任。
1344101ktkd
合并分立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
1836268uuxu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正处在分立的阶段,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a,今年大股东的股权转让给了b公司,法人也变更。目前a公司打算更名,原a公司的法人成立一家由上市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原a公司的大部分员工将会变成子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和薪资不会发生变化。按法条,原a公司的员工不需要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是需要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吧。如果以后这家子公司从上市公司剥离,那员工可以主张吗?因为员工之前是上市公司员工,剥离后就只是一家小企业的员工,特别是之前的高管。另外,公司名称变更,社保信息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变更的话,员工发生工伤或其他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情形能有效吗?
听友106868689 回复 @1836268uuxu:
这种被安排工作的情况,在集团公司比较常见,是用借调还是直接劳动关系主体变更,单位要理清楚,如果单位不打算理清楚,就涉及混同用工,情况比较复杂,最终发生争议的话,会连带责任处理。
1836268uuxu 回复 @1836268uuxu:
谢谢胡律师。是劳动关系主体变更,但是工作地点,内容,待遇都不变,第一个就是员工是否需要跟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签订是否可以要求n+1?还有就是员工没有在一个月内发现自己的用人单位变成了子公司,也会认定为与子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吗?第二个问题,如果员工同意与子公司订立说好劳动合同,那原来的工龄是否可以延续?第三个问题,假如员工不同意与子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是否可以给员工发最低工资,不安排工作?员工怎么应对?(我是员工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