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出现,标志着土地买卖在实质上的合法性。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土地大量开垦和商品流通加快,使得私有土地买卖成为了可能。伴随着土地的私有,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成为封建经济的主体。 但是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小农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低,在庄稼歉收的年份,无力交付地租,不得不将国家分配的土地卖出,转到了官僚、豪强的手中。而官僚、地主等也利用经济实力巧取豪夺,迅速从小农手中夺得土地。加之政府也承认土地的合法买卖自由,豪强地主通过各种“暗方法”将土地占有的限度无限扩大化,土地也就没有限度地集中起来,造成了土地高度集中,最终形成了豪强地主经济。
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征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后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征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征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征兵制渐衰,于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刘邦下令选拔有勇力之人,作为郡国的常备兵员。其在平野者,称为车骑(骑士);在山区者,称为材官;在水乡者,称为楼船。车骑即车兵、骑兵(武帝以后,主要是骑兵),材官即步兵,楼船即水军。大抵巴蜀、三河、颍川等郡多材官,上郡、北地、陇西及北方诸郡多骑士,长江流域及沿海多楼船。各郡国的车骑(骑士)、材官、楼船,均有一定员额。
东汉和西汉虽然都是“汉”,不仅仅只是历史学家为了区别而进行的称呼,那么两者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东汉王朝到底是不是西汉王朝的继承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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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透彻,每集都听了2遍
XudongC
三姐,快一个月了啊
刘三解freestyle 回复 @XudongC:
更新了啊,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