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语为政篇 2.4
zǐ yuē wú shí yòu wǔ ér zhì yú xué sān shí ér lì sì shí
子 曰:吾,十 有 五,而 志 于 学,三 十 而立,四 十
ér bú huò wǔ shí ér zhī tiān mìng liù shí ér ěr shùn qī shí ér cóng
而 不 惑,五 十 而 知 天 命,六 十 而 耳顺,七 十 而 从
xīn suǒ yù bù yú jǔ
心 所 欲,不 踰 矩。
【注释】
十有五:即十又五,指的是15岁。古人在整数和各位数字之间多用“有”字表示相加。
有:同“又”。
立:站立。
天命:含有上天旨意、自然禀赋与天性、人生的道义和职责等意义。
矩:礼法,规矩。
【大意】
孔子说:“我十五岁时就开始立志于学问,三十岁时能自立于世,四十岁时遇事不会迷惑,五十岁时懂得了什么是天命,六十岁时能听得进各种不同的意见,到七十岁时就能随心所欲,任何想法都不越出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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