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KIEHL’S”“科颜氏”商标和“LaboLabo”分别是世界知名化妆品公司法国莱雅公司以及日本株式会社DR.CL:LABO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被告人许振纬等人实施了“一条龙”式的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法院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各名被告人参与共同犯罪的金额,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区分主、从犯,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人身自由刑,并按照非法经营数额50%以上一倍以下判处罚金刑,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严格、平等保护了国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对各名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金额的认定,科学区分主从犯以及严格适用罚金刑,对于此类案件审理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二审宣判后,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外交照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认为该案的判决有助于提高外国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信心。被害单位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写来感谢信,认为通过该案的判决看到了中国司法机关严惩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优化营商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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