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杭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国首推政府雇员制。
政府雇员是指政府根据某些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政府雇员只服务于政府某一部门或某项工作,不具有行政职务,但占用雇用单位的行政编制,分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两个职别。7月4日,杭州市人事局又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雇员管理实施细则》,对政府雇员的雇用程序和相关薪酬福利制度作了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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