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老子哲学》之三:处世之方
事物变化既有上述之通则,则“知常曰明”之人,处世接物,必有一定的方法。大要吾人若欲如何,必先居于此如何之反面。南辕正所以取道北辙。
故《老子(三十六章)》曰:“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老子(四十四章)》又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此非《老子》之尚阴谋,老子不过叙述事实耳。反之则将欲张之,必固歙之,将欲强之,必固弱之。故《老子(七章)》曰:“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
《老子(二十二章)》又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三十四章)》又曰:“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老子(三十九章)》又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
《老子(六十一章)》又曰:“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老子(六十六章)》又曰:“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六十七章)》又曰:“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老子(七十一章)》又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凡此皆“知常曰明”之人所以自处之道也。一事物发展至极点,必变为其反面。其能维持其发展而不致变为其反面者,则其中必先包含其反面之分子,使其发展永不能至极点也。故《老子(四十一章)》曰:“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
《老子(四十五章)》又曰:“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知常曰明”之人,知事物真相之如此,故《老子(二十八章)》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总之,《老子(二十九章)》曰:“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其所以如此,盖恐事物之发展。若“泰”、“甚”,则将变为其反面也,故《老子(九章)》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老子(十五章)》又曰:“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能敝而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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