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主动起诉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瓜得多吃!

2023-07-26 16:44:0304:54 8.7万
所属专辑:助你说法
声音简介

今天早上,刷了一下微博,一个消息印入眼帘,朱婷要求以诽谤罪追究5名网友刑责,于是赶紧看了内容。据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21123日,自诉人朱婷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以今日头条用户排球人生顽童说球柯南话乒乓5人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朱婷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5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赔礼道歉并赔偿有关财产损失。我院审查过程中,通知自诉代理人补充了相关证明材料,依职权调取了有关证据。经审查,朱婷的自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院于20211227日依法立案。

看后,不禁对朱婷竖起大拇指,朱婷,好样的!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表达意见的方式逐渐丰富多彩起来,于是,各种制造应运而生,尤其是在网络流量可以变现的今天,各种无下限的吸引眼球的网络文章、视频遍地开花,各种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等的谣言被迅速传播,给受害人带来了无尽的困扰。

关于造谣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本专辑中《造谣王健林去世消息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已经有过对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责任的介绍,大家可以找到听一听。今天咱们从主动维权角度说说。

很令人心痛的是,网络上总能看到各种谣言,也看到有关行政、司法机关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谣言还是迅速的就产生了,然后又不了了之了。只能说现代人对于流量变现的期许已经到了一个猖狂的程度,什么道德、什么法律,只要赚到钱,都可践踏!

在法律界,有个西方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应该说国家在保护个人权利方面已经具备了全面的法律保护,在民事领域,民法典新设立人格权编,在刑事领域,设立了侮辱罪、诽谤罪。达到一定的责任程度就可以启用适当的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人身权利。

可是,很多人对这些法律不知情或者知道一点,当维权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维权,或者也不知道行为人的行为已经侵犯到自己的权益,是可以用法律要求行为人道歉或者给予经济赔偿的。

回到本期话题,应该说,女排这一届奥运会成绩不好,一些营销号就开始捏造事实,有说朱婷在备战期间的训练态度不好的,有说朱婷获取千万级商业代言惹怒队友被孤立,有说朱婷已和恩师郎平反目的,我就想问问这些人,你在说这些的时候,有真凭实据吗?有的话,算你爆料,可是没有的话,女排姑娘在场上拼搏、流血流汗、为国争光,而你们却在屏幕后面放暗箭、争流量,颠倒是非黑白,良心呢?!

还有,我反复在本专辑的有关音频中强调,网络上有很多闲人,还非常容易被带了节奏,你们的判断力呢?没有分析就盲目的相信某些大V的言论,甚至广为转发,须知,这个也是要负侵权责任的,甚至触犯刑法,你要为自己的无知承受苦果!

不可否认,维权的路很曲折,国家在诉讼中实行的是两审终审,还有审判监督程序,立案、调查取证、辩论、上诉、辩论,一个案子如果缠讼的话,两年时间都用在维权上,花着钱,心还累,所以,很多人都采取忍一忍就过去的态度,这些想法更加助长了那些侵权人的嚣张气焰。

今天朱婷勇敢的站了出来,再一次向世人告诫: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你的一言一行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这是对一个守法公民的最基本要求!

朱婷维权这个瓜,大家可以一起吃,吃出新味道。

说在后面,造谣因为成本小于收获,很多人就铤而走险,有关司法机关是不是可以多作为一些,让老百姓的维权不再那么难呢?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勇叔法言

这么正能量的事件又沉下去了

不说不痛快

李文亮医生怎么道歉的呢???????????????

deep8848

关键是成本。法律不够严厉,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维权成本太高。是不是律师?你啥意见?

勇叔法言 回复 @deep8848

我觉得,不能在乎一个人的诉讼成本,应该考虑面的问题,仅有一个人维权,会孤立。但是如果被造谣侵权的人都勇于站出来,就会从一定意义上促使司法部门采取专项整治或者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久而久之就会降低诉讼成本了

啊疯风风凤峰封丰缝枫

应该拉上今日头条

勇叔法言 回复 @啊疯风风凤峰封丰缝枫

希望振聋发聩吧,法治社会,还是要依法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