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有这样一位先生,我们称他为A先生。A先生找自己的朋友B先生借车,开车不注意撞了一个行人,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他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但后来查明,这台车没有上交强险,而且这台车是从B先生手里借过来的。但是,B先生是从二手车行那里买来的,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台车登记在上一任车主,也就是C先生的名下。
伤者一共的损失是10万元,就起诉ABC3位先生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点就在于,第一没有过户,第二没有上交强险,第三是借用。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C先生是上一任车主,车已经转走了,虽然在他的名下没有过户,但是他没有责任。
B先生买了这台车之后有责任去上交强险,商业险不上可以,交强险是必须上的,没有上就有责任。有多少责任呢?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60%,假设交强险赔1万,那你就赔六千,剩下的交强险的40%的责任,由实际驾驶员A先生来承担。
但是大家知道,就是交强险并不能覆盖伤者的全部损失。交强险以外的部分,由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也就是A先生来全部承担。在本案当中,交强险大约是33000元。也就是说,B先生实际车主,他承担交强险的60%就是19000左右。剩下的81000就由实际使用人A先生来承担。
这个案子法院判的非常之好,通过这个案子大家就知道了,说借用车辆我不上交强险,或者说暂时没有过户,大家都各有什么责任。
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隐周人FM
!!!!
听友270552703
交上钱,就能开
听友387944860 回复 @听友270552703:
是 口 他我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