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耐之前,我睇《薛兆丰经济学讲义》哩本书,其中,关于讲到英美法系嘅章节入面,有一个叫做“反对永久原则”。
咁佢到底系乜意思呢?
比如,有D人在遗嘱里面表达了某些愿望,这些愿望等他们死去之后就会生效,但系唔会永久有效。
大概的规定是,当这些遗嘱里面涉及到的所有人,都已经死去21年后,这些愿望就失效了。
比方说,有人在遗嘱里面说,他生前嘅这块地会由后代继承,但入面有一个条件,就是唔允许修建工厂。
那这个愿望只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有效。21年之后,法律就唔承认了。
书入面仲举左个例子,私人产权要尊重,但是任何国家,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家出于公共目的,征用私人土地的权力。
所以我地可以知道:人类社会有很多原则都是对的,比如追求正义、尊重个人自由意志、尊重私有产权等等。但是,比这些原则更大的原则,就系“社会总福利要最大化”。系哩个最大嘅原则之下,好多听起来正确的原则,都只能妥协了。
理解哩一个逻辑,对于我们系现代社会中生存 至关重要。
咁围绕哩一个点,我地展开讲一个欧洲中世纪普遍存在的事——“神判法”。
“神判法”又系乜意思呢?
意思就系一个案件当时审得唔清唔楚,咁就交由神灵来判决!
但系上帝、神仙不肯现身,点算呢?咁就用人间嘅方法,黎间接窥探神灵的决定。
比如,英国嘅“热铁神判法”。就是在被告手掌上喷上一些圣水,等佢罗住一旧烧红嘅铁块向前行三步或九步,之后当众将双手包扎起来,三天后解开检查。
如果检查时手上无水泡,就判其无罪,如果出现水泡或溃烂,就判为有罪。
仲有“冷水神判法”,就系将被告捆绑住之后扔落河:如果佢沉系水入面几分钟都未死,就讲明已经被神灵接纳,判处无罪;
如果漂浮系水面上,则表明遭到了神灵嘅拒绝,判其有罪。
仲有“吞物神判法”,就系要求被告将吞一旧好大嘅面包,如果啃住吞唔落去,就判为有罪。
仲有“尸体神判法”,就是等被告去摸一下死者嘅伤口,如果尸体嘅血从伤口流出来,咁就讲明哩个人就系被告你杀死嘅,等等。
我们今天嘅人一看这样审案子,摆到明就觉得系愚昧无知。
可是,仔细想想,你会发现“神判法”并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不是所有案件都会用到“神判法”,古人亦都唔系无脑,唔需要凡事都求神问仙。一般案件都会用当时侦查和审判的手段来解决,实在解决不了,才用“神判法”。
用“神判法”来断案,通常都是事关宗教利益、个人名誉这种大事情,所以话神仙并唔系随随便便就能召唤到出黎。
其次,“神判法”的判案效果仲几好。听起身简单野蛮嘅“神判法”,错判嘅比例并不会高于法官判案。
细霖一下亦比较好理解:当时嘅大环境普遍迷信,系一个对神灵充满信任和恐惧嘅时代。
我地宜家假设一下有两个人同时面对烧红嘅铁,无辜者当然行得正企得正,勇敢伸出双手 罗起旧铁。而真正有罪的人,一定吓得脸色惨白。往往神明仲未判决,有罪的那一方由于恐惧神明,一早就自首了。
再讲得深层次一D,其实“神判法”根本就无可能系神系度判。
既然是用人能够看到嘅方法,间接窥探神灵的意志,咁中间就肯定有做手脚的空间。
比如,在“热铁神判法”中,教士为了判被告有罪,就给他一块重三镑的铁块,咁当然手就会烧伤。而当他不想判被告有罪时,就给他一块轻一点的铁块。
当时有记载,某D皮光肉滑的妇女,罗住烧红嘅铁都无烧伤,这肯定唔系神灵照顾,摆明就系教士提前作了的手脚,比如把冷铁涂红什么的。
说到这儿,你可能奇怪了,那这些教士为什么不干脆直接自己宣判呢?做乜要系度扮鬼扮马喔?
这就是涉及到我们今天节目要说的核心了——法律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你可能会说,法律当然系为左维护社会嘅正义,而提供正公正嘅裁决。
哩句话,只讲对左一部分。
系现代社会,法律仲提供另一个更重要的东西,叫终极权威。
也就是说,即使正义无实现,为了节约社会成本,法律说就这样,也就这样了,从而避免更大的 社会成本 支出。
还是回到“神判法”的例子。
有历史记载,公元1100年,某些撒克逊人被指控在英国皇家森林里狩猎,当时的英国国王威廉二世非常生气,就把50名犯罪嫌疑人处以“神判法”,但结果判完之后,全被无罪赦免。这一结果不但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就连当时的威廉二世亦对此深表怀疑。但是这既然是上帝的意思,威廉二世也没什么办法。
其实我们可以推测,当时负责判案的教士,肯定觉得国王拿这事哩扰乱,有点过分。如果教士直接跟国王抗辩,可能会更加激怒国王。而交给“神判法”,全部释放犯人,
国王即使不服,都唔置于咁无面。
其实我地可以思考一下:社会纠纷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大量的事并唔系黑白分明,往往公堂上嘅双方各有各的道理。更何况,在中世纪,亦没有先进嘅手段可以追查真相,如果一定要追求所谓的正义、公正,就只可以一直打官司,那付出的成本就是一个无底洞。
如果哩个时候请上帝出面,用“神判法”给出一个最终结局,不管是不是正义的,至少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是一个大家都能心服口服接受的结果。即使正义没实现,反正纠纷结束左,亦都系一个收获。
所以,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人类社会是需要一个最终权威。
这个最终权威其实扮演的就是最后不再讲理,一锤定音的角色。纠纷结束,定纷止争,双方归零,重新洗牌,如此循环一直咁玩落去。
不管它是欧洲中世纪的上帝,中国古代的皇帝,还是现代社会最高法院的终审,都有这个作用在里面。
就像中国古代的皇权继承制度。
如果按照我们今天有人说的,应该选贤任能。听上去有道理,但是实际上行不通。
而中国古人摸索了很多年,最后采用了一种看似很愚蠢的方法:嫡长子继承制————这其实也是一种终极裁判制。
皇帝无后代,或者有很多后代,那皇位继承就有很多可能性。
而可是只要嫡长子一出世,乜问题就解决了。
这其实也是神明的意思啊,不管嫡长子是贤明还是愚蠢,哩D其实都唔重要。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制度,造成的麻烦将非常可怕。
好似我地中国的诉讼制度一般是二审终审制,可是如果终审之后,当事人觉得还有冤情怎么办呢?
对于哩个问题嘅回答有两点:
第一,确实就没有办法了。法律上所有的救济手段都用尽之后,咁当事人必须接受结果,这就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实现正义嘅尽头;
第二,实现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和做买卖一样,整个社会要考虑成本和收益。不可能为了个别的正义,永无止境地支付社会成本;
咁从中我地可以得到D乜启发呢?
我地哩一代人,大部分时间都系度考试,我地嘅世界中往往只有“是非对错”这一个维度。而事实上,整体的社会稳定,比具体的对错要重要得多。
能超越“对错”去理解问题,我相信会系你进入社会的第一把钥匙。
好了,今次嘅话题就讲到哩度,欢迎你地嘅收听。
NJ纬哥的粤语频道
多谢更新!我地会一直支持!
两与两蚊
竟然仲可以听到新推…有生之年系列,希望以后可以继续听到更新,都係粤语听知识更过瘾666
何明谦17666 回复 @两与两蚊:
哈哈哈
林劲瀛
主播,粤语,母语,听着舒服。 只是更新太少了
何明谦17666 回复 @林劲瀛:
哈哈哈,多谢支持
拥抱ok
不可能为了个别的正义永无止境地支付社会成本
王大宝宝宝肉粒
(˶‾᷄ ⁻̫ ‾᷅˵)学到了。👍
何明谦17666 回复 @王大宝宝宝肉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