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译文】
天道运行的法则,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弦位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弓弦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拉满一些。所以天道运行的法则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剥夺不足的用来奉养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把有余的拿来补给天下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人有所作为而不自恃已能,有所成就而不居功自傲,他不愿表现出自己的贤能。
【解析】
这一章讲天道的法则是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和人类社会的情形恰好相反。圣人成功后不居其功,正是效法天道的法则,用自己的有余补天下的不足。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在这句中,“损”与“抑”指的是节制的意思。“不足”与“下”可以理解为“因弱小而一无所有”。事实上,这里的“抑”“举”“损”“补”,它们作为动词,都指的是为整体的和谐而作的一种协调工作。另外,这里的“高”“下”“有余”“不足”都是一种不和谐的状态。在这几句中,老子以天之道与人之道作比较,突出天之道的博大和人之道的渺小,从而得出人之道要效法天之道的结论。在阐述天之道的时候,老子把天之道比喻成张开的弓箭,人们张开弓箭目的是为了射捕猎物,所以箭头的方向要随着猎物位置的移动而改变,高了压低它,低了抬高它;有余的就减少,不足的加以补足。因此,天之道就是减少有余的而补充不足的。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阐述完天之道以后,老子又很自然地引出了人之道。什么是人之道呢?就是人类统治者所奉行的社会法则。人之道与天之道截然相反,人之道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在老子看来,人之道是造成天下贫富不均和权利不平等的根源。而天之道则是为了追求平等,所以它能长久,能够使人心安宁,防止动乱的发生。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有道者”即得道者,指的是认识世界道德本质,自觉充当道德主体并能遵循道德行事的人。在这一句中,老子自问自答,进一步说明了有道之人的行为特征:有道之人会把自己多余的衣物、粮食和财物拿出来奉献给贫穷的人,以达到社会均等的目标,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为”指的是圣人统治人类社会的活动,这种活动与道治的活动相一致,目的也是为了协调人民的活动并使其保持和谐统一,所以它是超越个人意志的活动。“不欲见贤”意为不追求、不贪图比他人更为优越的生活条件或生活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与人民同甘共苦。在本章的末尾,老子以圣人的所作所为得出了一个结论:圣人有所作为而不自恃己能,会把自己多余的部分分给不足的人,绝不炫耀,绝不居功自傲,而是始终保持谦和、恭敬、退让的德行。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