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有偿寻找遗失物品的广告,那么其悬赏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欢迎收听本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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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法律支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志新
本节目由西安发布听见西安的声音工作室出品。
文字版:
有法律效力。悬赏,是指悬赏人对允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一定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屈雪娇 革欣妤 海报设计:张亚岚 剪辑:屈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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