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不颠覆自己,就会被别人颠覆
要点:
你是不是已经有点职业倦怠?你是不是对自己的职业现状不满意但又感到无能为力?
HBR中文版第4期上的“四法则颠覆自我”的作者惠特尼·约翰逊(Whitney Johnson)的职业生涯,就是一个不断颠覆自我的过程:先在华尔街做秘书工作,后来做投资银行业务,后来做证券分析师,8年后辞去工作,开始从事电视秀节目制作和撰写一本儿童读物,后来撰写博客,后来与朋友创办了一家对冲基金。
据统计,在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终生只做一份工作的人,已经比例很低了。从1983年以来,美国25岁以上的人,在一个机构效力的时间,平均为5年左右。美国劳工部的统计数据显示,1957年到1964年“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在18到44岁之间,平均从事了11种工作。
颠覆性创新之父克里斯坦森认为,最成功的创新,是那些能开辟新市场和重新构建价值网络的创新,因为具有颠覆性。而本文作者认为,颠覆性创新不仅仅是针对公司和组织的,在个人层面也同样有效。她提出了颠覆自我的四项规则:
规则一:寻找那些尚未得到很好满足的需求。或者者,要进入没有其他人进入的市场。
规则二:了解自己的优势。当了解到尚未满足的需求时,要确保自己的优势能够去满足这些需求。
规则三,不断学习和提升。不要说颠覆自己,就是不颠覆自己,不断学习和提升,也是完全必要的。
规则四,灵活应变。颠覆式创新也叫“应变式战略”,颠覆性创新者是灵活的,有时候可能是一个念头,就开始行动,而不是像传统的战略决策那样,要进行详细的市场分析和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的计划。
要颠覆自我,只有靠自己,你自己就是颠覆的引擎。
但有时候,我们确实不得不颠覆自己。要这样想,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总比掌握在别人手里好吧。
但绝大多数人,常常是“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想到改变自己、颠覆自己。
霸道倔强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师
听友64225102
这是我见过的最最牛的老师
听友76726575
坚持学习
听友76475768
这是真实的感觉,我也是这样认为
听友72949358
老师,哪里有线下课程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