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丧失或者尚未完全丧失(《刑法》第18条第3款)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使自己陷入丧失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责任能力状态的行为,被称为原因行为;在该状态下实施的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被称为结果行为。由于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是否陷入上述状态,故被称为原因自由行为。
2、A命令精神病患者B窃取他人财物。根据形式的客观说,当A对B说“你将某某人的钱包拿来”时,就是盗窃罪的着手(利用行为说)。但命题人认为,只有当B现实地实施盗窃行为时,才会产生侵害财产的紧迫危险。基于同样的理由,在原因自由行为的场合,应当以行为人实施结果行为、造成了危险结果时为着手,而不是开始实施原因行为(如饮酒)时为着手。
嘟嘟小世界
刑法的谦抑性
Mr杜_jg
打卡
流水醉浮生
打卡
TC旧城以西
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