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必须根据刑法的特有目的进行解释与判断,而不能直接援用行政机关的解释与判断。即使在刑法条文明示或者暗示某种犯罪的成立以违反行政法律为前提时,对于相关构成要件要素的判断,也需要在行政法律的基础上按照刑法条文的目的做出进一步的独立判断。这是由刑法不同于行政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例如,刑法分则规定的枪支犯罪,不是以保护枪支管理秩序为目的,而是以保护公众的生命、身体为目的。因此,不能将行政机关出于枪支管理目的所认定的枪支,直接作为刑法上的枪支。再如,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这一构成要件要素需要根据刑法的目的进行独立判断,不能直接根据行政规章将未取得采伐许可证而滥伐枯死树木的行为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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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侯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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