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乡党篇10.9
jì yú gōng bú sù ròu jì ròu bù chū sān rì chū sān rì bù shí zhī yǐ
祭 于 公,不 宿 肉,祭 肉 不 出 三 日,出 三 日,不食 之 矣。
【注释】
祭于公:指士大夫参加国君举行的祭祀仪式。
不宿肉:指作祭礼的牲畜是当天早晨宰杀,再举行祭典。第二天继续祭祀,即“绎祭”。此后才把肉拿回去,已经过了至少两天,所以这些肉不能再放过夜了。
祭肉:自己家祭祀用的肉。
【大意】参加国君祭祀典礼分得的肉,不能放过夜。平时祭祀用的肉不能存放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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