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
2、投放的行为方式包括:(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2)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3)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
3、投放危险物质不限于将危险物质放置于固定的容器、场所内,还包括将危险物质投放(释放)于土地、大气中。因此,非法开启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于“投放”危险物质(将放射性物质投放于大气中)。
4、本罪是具体的危险犯,既遂标准是造成危险状态。因此,故意使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成立本罪。
5、本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区分在于是否具有销售营利的目的。具体而言,本罪没有营利的目的,而后者则以营利为目的。
【典型真题】
例1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1](2017/2/57,多选)
A.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
B.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C.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
D.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
[1]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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