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讲因单位住房调整引发的房屋清退、拆除等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

2020-09-25 19:52:4010:02 195
声音简介

如果各位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案件也可以与我进行交流18246150647。



因单位住房调整引发的房屋清退、拆除等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


 裁判要点

被诉行政行为虽是房屋强制拆除行为,但其实质是根据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在当事人参加单位职工住房调整后,对其原有住房实施清退、拆除等引发的纠纷,属于单位内部管理活动,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上述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就此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382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谭汉文,男,1931年4月5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谭兵,男,1963年3月15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周红波。

再审申请人谭汉文、谭兵因诉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宁市政府)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桂行终144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件现已审查终结。

谭汉文、谭兵申请再审称:一、二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涉案房屋位于广西××自治区××村路××单元××、××号(以下简称113、114号房),113、114号房房并非市政府办公厅的公有住房,而是申请人购买的房产,原审裁定驳回起诉错误。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再审本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建有私房和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原则上不能参加集资建房,但对原已购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经集资建房单位批准,也可以参加集资建房,但须向原产权单位以原价退出已购住房。本案中,113号、114号房屋系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公有住房。由本案再审申请人谭汉文于1993年10月28日与市政府办公厅房改领导小组签订《实施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房屋预售合同》购买。2001年,谭汉文再次参加市政府办公厅滨湖路53号南湖公务员小区的集资建房,并于2004年取得该集资建房项目C—10栋2单元303号《房屋所有权证》。南宁市政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对谭汉文涉案的113、114号公有住房进行清退,在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中由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涉案113、114号房屋实施拆除。谭汉文所签订的《实施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房屋预售合同》第四条约定,若乙方(谭汉文)家庭夫妻两头占房或有私房再要公房的,甲方(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房改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本合同,有关事宜根据政策另定。《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第三条亦约定,全额集资的住房管理与上市交易按房改房的政策规定办理。本案被诉行政行为虽是房屋强制拆除行为,但其实质是南宁市政府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在谭汉文参加南湖公务员小区集资建房后,对其原已购的113、114号房屋实施清退、拆除,属于单位内部管理活动,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上述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就此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此,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二审予以维持,适用法律正确。若谭汉文、谭兵二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其他途径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综上,谭汉文、谭兵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谭汉文、谭兵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杨志华

审判员  熊俊勇

审判员  寇秉辉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徐    超

书记员       唐劲松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听友340845347

http://xima.tv/1_RVcArP?_sonic=0

猜你喜欢
单位

刘震云心里有骄傲,眼前是生活

by:煦阳暖风

考官讲陕西事业单位面试

江哥专注面试工作室工作室,培训公考面试老师300余名,辐射学员上万名,连续13年专注公考面试,专注面试,只讲面试!

by:考官讲公务员面试

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精讲教程

最新2019会计职称考证、实操、出纳、税务等视频及秘籍请加v:一二一⑤②二一二⑨五;领取配套学习资料、获取最新更新课程,更多一手会计学习资料领取欢迎加v:...

by:会计学堂

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精讲

1.掌握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公文写作”模块的全部知识点与考点;2.能够规范撰写各类常用公文,做到选体正确、主题正确、内容全面、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语言准...

by:经典之声

君睿FM一延安事业单位每日一讲

陕西君睿培训学校,简称“君睿教育”,为广大考生提供事业单位、社区考试、招教考试笔试及面试备考技巧讲解,更多公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号:jrgk666

by:君睿教育

单位犯罪适用

单位犯罪研究,实乃刑事合规(企业合规)研究的理论基础

by:龙元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