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该案被业界称为国内首例“反向行为保全”案,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本案裁定先予恢复链接的重要意义在于及时有效防止删除链接给平台内经营者可能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损失,解决电子商务中的恶意投诉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并弥补现有立法不足,具有重要的法律适用和立法价值,以及迫切的现实意义。同时,为进一步探讨先予执与行为保全制度的适用条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和新启示、新思考。具体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效防止被投诉人损失进一步扩大。当前,被投诉或者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誉和口碑积累以及销售时机的把握。尽管法院最终判决将还被诉侵权人以公道,但网络交易瞬息万变,特别是网络客户特有的粘性,往往使得被断开的销售链接可能给被诉侵权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特别是一些特殊商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在销售旺季,若不及时恢复被删除的销售链接,可能造成被投诉人或其被诉产品所积累的商誉和口碑的持续消减和损失,以及交易机会的丧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本案即是夏季蚊帐这一特殊商品,且删除链接是在“6.18”大型网络购物推广活动之前这一关键时间点。因此,法院在6月14日及时下达了先予恢复被删除链接的裁定,起到了积极效果。
二是弥补现有《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足。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当事人投诉,要向被投诉人通知,然后待被投诉人申诉后,将申诉材料转通知给投诉人。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给予投诉人“十五日等待期”,以决定是否撤回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此时,网购平台才可能决定是否恢复被删除或断开的链接。如上所述,经过如此程序和期间,可能使网络销售商丧失商机,造成其难以弥补的损失,尤其是针对销售旺季的热销品。在这方面, 《电子商务法》存在明显缺陷,无法解决这一迫切的现实问题。而南京中院的反向行为保全裁定创新并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
三是有效阻却恶意投诉。当前网络购物平台上同业竞争者利用《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足进行恶意投诉,实现不正当竞争目的的情形较为常见。本案可以有效解决这一困境,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