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检察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闭某某。两人于今年10月引带两名外籍人员非法入境,在运送途中被查,其中一名境外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为此,靖西市安宁乡、吞盘乡、禄峒乡三个乡镇中小学紧急停课,近5万名群众居家隔离,124人被医学隔离观察,累计核酸检测1万余人次,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
随后,12月29日,一段4人被押解“游街示众”的视频广为流传,视频中几人身穿防护服,胸前和后背挂有大幅照片。
靖西公安发布消息说,这是在开展走私、偷渡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十个一律”现场惩戒警示活动,4名被押解人员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今天就和大家说说这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000年3月31日,依据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0号),是这么说的: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据了解情况的人讲,这些人偷渡一个人进来,收费高达35万。走私货物的,查出来一串,光运费就获利上亿。除此之外,还给我国带来了新冠病毒,疫情扩散的风险。
按照上述规定,这些人妥妥的要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并且性质恶劣,要我说,必须顶格,最好十年有期徒刑。
视频出来后,很多人认为这样侵犯人权,但是我要说明的是,别被什么同情心蒙蔽了你的眼睛。
咱们说说“游街示众”。场景应当是这样的:
县城,狭窄的街道,空旷的广场。然后,开来了几辆大卡车,上面有拿枪的武警和警察。车两边,分别押着“犯人”,每个“犯人”背后都插有一块牌子,上写“抢劫犯XXX”、“强奸犯YYY”这类汉语文字。
再然后,“犯人”被押到了广场上,面对人民群众,低着头,接受人民的审判。审判长庄严宣判,某某某犯什么罪,某某某犯什么罪……宣判完毕,再把罪犯押上车,绕县城一两圈。
视频中当地官方解释说的是现场警示惩戒活动,这个现场警示惩戒是固定地点的曝光示众,不是旧时的游街大喇叭批斗,大家看仔细了,是固定地点公示,观众只能指指点点骂几句。
应该说,“游街示众”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惩罚方式确实不适合现代法治。可是这个视频中,百色警方的做法和“游街示众”真的不符。是公示,没有游街。
大家都知道,现代惩罚措施早就有公示这种方式,行政处罚法中就有通报这种方式。大家都看到过滚动屏幕中的这一幕:电子眼把拍到的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的行人,违规驾驶的车子以及车牌号,在大马路上的电子屏幕里循环播放,这就是一种示众惩戒,只是他们不是犯罪,所以大家都没觉得这样公示有什么不妥,没有侵犯人权。
就这个事件来说,我不理解,他都敢犯罪了,我们反倒不能曝光?还要保护这类人的人格尊严?要知道,现在是疫情时期啊,前面已经说了,这些人把携带新冠病毒的人带入国境,并且造成了病毒的扩散,当地政府早就已经发布了“十个一律”,而这些人竟然无视国家从严管控疫情的需要,公然犯法,要我说,必须让这些人,还有仍要继续这么做的人长个记性,这种事不可做!
造成疫情扩散,侵犯了百色人民的利益。这痛恨之情只有当地被疫情所苦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群众最能体会。对不文明不道德的人,便可以不跟他讲文明道德,对于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便可以不跟他讲人权。何况把人偷渡进来不是个人行为,许多村里人协作隐瞒包庇,而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采取这种方式,就可以给这些人警示,这是犯罪!非常时期必须用非常手段。
说在后面,示众这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警示大众的作用,对违法犯罪必须惩罚,但是否有更妥当的方式来警示、惩罚也是可以去探讨的。
大井FM
我以为不应当示众
云霓裳y
哇塞,你这个栏目,收听率好高
勇叔法言 回复 @云霓裳y:
呵呵,谢谢支持,归于本行,有说的
勇叔法言
没有要说的吗?
勇叔法言
对不文明不道德的人,便可以不跟他讲文明道德,对于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便可以不跟他讲人权。
勇叔法言
大家觉得百色警方做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