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是法国强迫清政府,于公元1899年11月16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在广州签订的租借广州湾的条约,广州湾并不在广州,而是今广东省湛江市,中方是广州湾勘界大臣广西提督苏元春,法方是广州湾勘界全权大臣水师提督高礼睿,条约共7款。
条约签订后,广州湾划为法国租界,纳入了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租期为99年,法国将广州湾改为了白瓦特城。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考虑这是法国的租借地,暂时未曾入侵广州湾。
最终因为战局需要为此,日本向广州湾发起了进攻,并且占领。
日本政府为了加强对这里的控制,专门成立了伪政权。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国民政府收回了广州湾,漂泊在外46年的广州湾正式回到祖国的怀抱。
考虑到广州湾被殖民租借了近50年,国民政府决定改名湛江。
但是,国民政府却遭到了法国的抗议,强调这是中国与他们签订了协议的,租借99年,这个地方是法国的,国民政府不予理睬。
法国政府虽然多次与国民政府交涉,但均遭到训斥与拒绝。
后来,国民政府拿出了法国与日本签署的《共同防御广州湾协议》,这是法国主动与日本签订的,国民政府拿出这个协议,直接要求法国如果想继续纠缠,就去找日本,而日本现在是战败国,被他们侵略的国家正在找他们清算,他们不敢造次,因此,法国政府只能乖乖地承认现实,不敢提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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