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等,是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公元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有中文、法文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是中国近代史上丧失主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清政府至此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侵略统治中国的傀儡,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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