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很多孕妇在怀孕初期都会有不同的身体不适,所谓保胎假就是指怀孕女职工经医院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休息保胎的时间。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曾经指出: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因此我们说,女职工凭借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向公司申请保胎假,将会参照病假待遇处理。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2018年即将实施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是2120元/月,那么女职工休保胎假的最低工资就是2120元的80%,即1696元/月。至于能休多久,那就看医院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上写的建议休多久,或许是7天,或许是10天。
还有些孕妇觉得按照医嘱休息后还是不舒服的,得再去医院检查开证明,这样太麻烦,索性直接空手就去跟公司申请休一段时间的保胎假,如果公司批准了,这时候的工资待遇就不一样了。对于手持诊断证明的保胎假视为病假处理,没有诊断证明的,公司就可以按照事假来处理了,依据法律规定,事假期间是无薪的。
无论孕妇的保胎假是以病假来处理还是以事假来处理,这期间与公司之间都还是劳动关系,因此公司还是有义务继续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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