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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胡哥,欢迎回到我的课程,《跟胡哥学劳动合同法》。今天我们学习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首先呈现法条内容。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条是劳动者无过错解除的规定。劳动者有过错,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过错,但由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单位也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单位的这种无过错解除情形有三种。
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是医疗期满单方解除。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息,会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并非医学上的概念,而是法律上的概念,在医疗期期限内,法律限制单位的解雇权,不能以员工生病住院不能上班为由,解雇员工。但过了医疗期期限,员工不能上班,单位调整工作后仍不能上班的,此时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必要时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那么医疗期是多长时间呢?3-24个月,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照确定。为了大家学习方便,我们整理了《医疗期期限一览表》,放在本节课程的文稿中,大家可以自行查看。那么病假员工,单位一般怎么处理呢?一是确定医疗期期限,在期限内正常给病假;二是医疗期届满时,通知员工医疗期满并希望回来上班;三是如果员工不能回来上班,那么单位需要再次通知员工,单位调整适当的工作,希望回来上班;最后如果员工还是不能回来上班,单位就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了。注意中间操作过程中,单位一定要有另行安排工作动作,如果没有,就会变成违法解除。
医疗期期限一览表
情形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是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安排培训,帮助学习提升,也可以安排调岗,稍次一级,与其能力相匹配。是调岗还是培训,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如果是调岗,单位应当合理调岗,不能“断崖式”调岗,比如原岗位是部门总监,一下子调岗到门口保安,这种调岗司法裁判者一般会认为不合理,劳动者也可以拒绝。在调岗或培训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此时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什么叫做不能胜任工作呢?不能胜任工作是个定性的概念,用人单位需要将定性概念定量化,比如通过约定,连续3个月考核结果低于75分就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此,单位在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就有据可循了。
限于篇幅,我们今天只解读了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权的前2种情形,剩下内容,我们下期再叙。
最后,我照例留道思考题。医疗期满解雇确定医疗期是前提,那么身患绝症的员工,医疗期是多长时间呢?是根据《医疗期期限一览表》对照确定,还是直接是24个月?
欢迎你给我留言。我是胡哥,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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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沫的飞翔
请问老师怎么查看课程文档?比如医疗期的说明等
听友106868689 回复 @沫沫的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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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沫的飞翔 回复 @沫沫的飞翔:
好的,谢谢老师
1344101ktkd
医疗期限表的计算周期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