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自私自利、
“自私自利”是所有人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含义广泛的一个特征。
自私自利包含着人类其他特征的起源。
听起来自私自利是个贬义词,但是我们知道不应该用褒贬色彩去看待这些“自然现象”。既然他本就是自然地存在着的,你还去评价他好坏,有什么意义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知道是谁最初说的这句家喻户晓的话(相传出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但是不可考证),这句话往往被一些人在过分自私自利的时候作为安慰自己的托词,大意是“圣人都说了,一个人要是不为自己活着,那天地都要惩罚他”。
其实我以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人类如果不为自己经营考虑,天地将会灭亡人类”的意思。当然,这句话究竟怎样解释并不重要,我们在这里提到这句话,是想说,“人为自己”,原本就是极其自然、天经地义的事情。每个人原本就都是自私自利的,也应该是自私自利的。
不过,“人为自己”里的这个“自己”,并不要简单理解为这个人单个的个体人,而是这个人的精神和情感包含的“大自己”。
这个人的“大自己”如果包含了父母兄弟姐妹,那么他就是爱家的;“大自己”一定程度包含了国家,那他就是爱国的:。。。。。。
既然“自私自利”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性特征,那么人为什么还是经常会产生一些“无私”的行为呢?
这种无私行为,大多数人是出自于情感(在理智的要求下做到无私的人,即可称为圣人)。
爱作为一种情感,有这样的功效:一个人的爱会把自己爱的事物跟自己联系到一起,以至于这个人会认为这个事物跟自己是一体的,是自己的一部分,甚至地位比原有的那个自我更重要。也就是说,你觉得她在爱别人,其实她是在爱自己,你让她不爱都不行。
例如常说的“母爱是世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其实她是在爱自己。“人们对于至亲至爱常常会产生异常无私的行为”,也是因为这个人事实上已经把对方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了。也就是说自私自利的这个“大自己”的范围扩大了。而人们爱自己当然是“最无私”的。
火烧到自己的手,你当然要设法把手拿开、设法“让他离开危险和痛苦”;家里的火灾烧死了野猫,你也许没有太大感触,但是大火如果正在逼近无路可逃的你的宠物猫,那么恐怕你一样要设法“让他离开危险和痛苦”,原因很简单,“爱”令它已经成为了“你”的一部分。你会自然地产生“像保护自己一样的保护它”的行为。
再打个比方,你正在过马路,远处来的一辆汽车比你预想中的快,你会快跑几步以避险。然而“一个你深爱的人还在你身后”,或者“你心爱的相机正好此时遗落在路中央”,这二者都会使你“无私”地去冒险。其实,只不过是因为你把你爱的人或者物从精神上视为了你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从而爱护他们就是爱护自己。如果飞驰而过的汽车碾死了过街的老鼠,你除了觉得“死老鼠有些恶心并且污染了环境”以外,大约不会产生什么更丰富的怜惜之情,因为你并不爱它。
所以,把爱奉献给跟自己情感上无关的人,才是真正伟大并且无私的。
然而,世间永远也不必要有这样“伟大并且无私”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是疯子。人本来就应该依顺着自身的情感和理智去生活,完全伟大并且无私的生活,对那个人来说是不人道的。
但是我们确实可以提高自己的情感和理智所包含的内容。
睿智人,是能把整个他所知的宇宙都视为跟自己一体的人。睿智人的“大自己”包含了“所有一切”。
那么睿智人的“自私自利”,在一般人的眼中,就是“异常无私”的了。
睿智人,也就是世间的圣人了。
然而事实上,圣人并没有“伟大并且无私”地做着令别人幸福而令自己痛苦的事情,他跟普通人一样,也是“自私自利”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只是圣人的“私”和“利”,已经跟普通人很不一样了而已。
从“自私自利”推导出的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趋利避害”。
趋利避害,就是说: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他的行为总是朝着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向选择。
利和害二者相比较,就选择利;两个都是利,就选择对自己利更大的;两个都是害,就选择对自己害更小的。
圣人也是趋利避害的。
圣人的不同,并不是他有时候趋害避利了,而只是他的利害,与你脑袋里所想的利害有些不同。
你觉得舍身取义很难,而对于圣人而言,大义当前的时候,你让他不舍身取义都难。他依然只是选择了自己更容易、更能、也更愿意做的行为。
并非家园官网:bingfei.vip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