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主观题背诵014

2021-11-15 19:22:0403:51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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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4 年):国有化工厂的国家工作人员,让五金厂开据发票不实际发货,收到货款后返还给自己,欲将国有化工厂的公款据为己有的,五金厂未收到货款却提前转账,五金厂负责人构成什么犯罪? 

答:只构成贪污罪的共犯。(1)五金厂负责人(XX)事先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贪污行为,还在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所以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从犯、帮助犯。(2)五金厂负责人(XX)为了单位利益将单位资金汇入他人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主观上也不具有行贿的故意,也不构成行贿罪。 

【技巧】挪用资金罪需要掌握判断是否归个人使用的方法。满足以下任何一个即属于归个人使用:个人名义、归个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同时要注意某些身份的人的决定是可以作为单位的决定的。

 49.(12 年问 3):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骗取公共财物,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答: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XX2)与国家工作人员(XX1)有非法占有目的,相互勾结,伙同骗取公共财物欲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技巧】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挪用公款罪

 50.(10 年问 5):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支付赎金,又归还的,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答:不构成。行为人(XX)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但不是从事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仅仅挪归个人使用,且未超过三个月就将公款归还单位,因而不构成挪用挪用公款。

 【技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时构成犯罪,没有 3 个月的限制,用于非营利活动和合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只有超过 3 个月未归还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贿赂犯罪 

51.(20 年):国家工作人员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由,给他人少量金钱,却索要大于金钱价值的财产性利益,事后他人也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双方构成何罪?

 答:国家工作人员(XX1)构成受贿罪,被索要金钱者(XX2)构成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XX1)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向他人( XX2)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成立索贿型的受贿罪。被索要金钱者(XX2)虽被索要财物,但事后获得了不正当利益,成立行贿罪。 

【技巧】行贿罪与受贿罪为对向犯,注意两罪的构成要件,索贿型受贿罪无须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

 52.(19 年):请托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分别构成何罪? 

答:(1)请托人(XX1)构成行贿罪。请托人(XX1)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XX2)财物,构成行贿罪。(2)国家工作人员(XX2)构成受贿罪(斡旋受贿)。(XX2)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XX1)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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