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就是霸王条款吗?NO!格式条款的效力你知道吗?

2023-06-12 09:03:4007: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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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格式合同,可能大家的第一印象很容易把他和霸王条款联系起来,觉得一提到格式条款,就感觉是无效的。但是其实,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之间并不能画等号。今天就和大家来聊一聊,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才会导致无效的法律后果。

首先,咱们还是要先来说一个大前提。就是我们所谓的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意思自治行为,说白了,就是你情我愿,协商一致。而这种协商一致,当然一定是以合法合规为先决条件的,这个是我们在判断格式合同是不是有效的一个大前提。这个前提在告诉我们什么呢,就是说,并不是只要是格式合同就一定无效,格式合同的条款只在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时,才能被宣告无效,既然是你情我愿的合意行为,那么对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所以我们在签署格式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就是去仔细看看合同,因为如果格式条款在合同里进行了明确的解释,签合同的时候对格式条款也是明知的,又没有提出来任何的异议,这就是一个意思自治的行为了,也就是我们认可了格式条款的效力。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就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个《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的纠纷案件中,对于合同中的格式文本就做出过这样的认定,法院说,虽然合同属于S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但对于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词语,合同均作有明确的释义。在订立合同之时,J公司对此内容是明知的,但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且实际上接受并签署了合同文本。因此《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合同一旦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了解清楚了这个前提,下面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分析之前,我们得先搞清楚格式条款是什么,其实格式条款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定义的,第496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是合同的一方,事先琢磨好的一个可以反复使用的条款,反复使用是说我这个条款不是和你签这样和别人签就变了,而是和谁签都是这样的约定。并且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和对方商量的条款,我说这样就是这样,你签字就可以了。这就是格式条款。比较常见的,我们看到的一些网站的点击生成,确认同意的会员条款,或者隐私保护协议等等,是在签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使用的,当事人是没有选择权,只能答应的条款。

所以我们看到,对于格式条款的接收方来说,就会存在不公平的风险。只要天平倾斜,法律就会出面保护弱势方了。 也就是说,法律对于那些事先约定好的条款中,侵害对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公平原则的约定调整,起到保护相对方的一个作用。而那么法律对于这个是怎么保护的呢?

首先,可以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格式合同无效,也就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虚假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约定、恶意串通的合同,以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

二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这都是严重地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比如很早以前我们看到过有的银行借记卡的服务协议里就约定,“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这个格式条款就不能作为银行的免责理由进行抗辩。这无疑把一些本应由银行方承担的责任推向储户,加重了储户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

还有我们比较常见的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无效,那这个明确说明要到什么程度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就规定了,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第二,涉及到一个解释的问题。

毕竟这个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做出的,双方没有协商的过程,那对于这个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就会有理解上的歧义。我国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就提示我们,对于格式条款,我们在签署过程中还要注意,格式合同不是不可以调整,我们可以进行一个特别约定,在合同中对于双方有争议的问题或者咱们比较关注的重点,可以在合同上另行约定,注明特别约定,并且可以再多写一句,本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好了,关于格式条款的问题今天分享就到这里,感谢收听,期待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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