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亂君無亂國》
【原文】
有亂君,無亂國(有搞亂國家的君主,沒有自行混亂的國家);有治人,無治法(有治理國家的人才,沒有自行治理的法制),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后羿射箭的方法並沒有失傳,但后羿並不能使後世的人們都百發百中);禹之法(大禹的治國之法。禹,傳說中的賢君)猶存,而夏不世王。
故法不能獨立(法制不可能離開人的執行而單獨有所建樹。立,建樹),類不能自行(律例不可能制動被實行。類,與“法”同義);得其人(指上文提到的“治人”,即治理國家的人才)則存,失其人則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
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無君子,則法雖具,失先後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不知法之義,而正法之數者(不懂得法制的原理而只是去修訂法律條文的人。義,道理,原理。法之數,法律條文的數量),雖博,臨事必亂。
故明主急得其人,而闇(昏聵,糊塗)主急得其埶(shì,權勢,後作“勢”)。急得其人,則身佚而國治(就會自身安逸可是國家却很安定。佚,安樂),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埶,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
故君人者(統治者。君,名詞用作動詞,統治),勞于索之,而休於使之(在尋覓人才時勞纍,而栽使用人才後就會得到休息了。索之,搜索人才。休,休息,休止)。書曰:“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擇(要想想文王的恭敬戒懼,親自去選擇人才。忌,語氣詞,無意義)。”此之謂也。
【参考译文】
有搞乱国家的君主,没有自行混乱的国家;有治理国家的人才,没有自行治理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并没有失传,但后羿并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发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并不能世世代代称王天下。 所以法制不可能单独有所建树,律例不可能自动被实行;得到了那种善于治国的人才,那么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种人才,那么法制也就灭亡了。法制,是政治的开头;君子,是法制的本原。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即使简略,也足够用在一切方面了;如果没有君子,法律即使完备,也会失去先后的实施次序,不能应付事情的各种变化,足够形成混乱了。不懂得法治的道理而只是去定法律的条文的人,即使了解得很多,碰到具体事情也一定会昏乱。所以英明的君主急于得到治国的人才,而愚昧的君主急于取得权势。急于得到治国的人才,就
会自身安逸而国家安定,功绩伟大而名声美好,上可以称王天下,下可以称霸诸侯;不急于得到治国的人才,而急于取得权势,就会自身劳苦而国家混乱,功业败坏而声名狼藉,国家政权必然危险。所以统治人民的君主,在寻觅人才时劳累,而在使用他以后就安逸了。《尚书》说:“要想想文王的恭敬戒惧,亲自去选择人才。”
说的就是这种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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