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地方政府的职能和机构设置
1、地方政府职能:是指地方政府在国家和地方事务中所起的作用或承担的职责。特点:
(1)执行性;(2)服务性(供水供电、处理废弃物、资助文化事业、发展地方公共交通、维护地方治安);
(3)有限性(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本地域的治理来维护本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当地社会的发展);
2、地方政府职能的演变:
(1)地方政府职能总量的不断膨胀;(2)地方政府的管理性、服务性职能日趋重要;
(3)地方政府职能出现“职能合并”的倾向;(4)地方政府服务职能的民营化潮流;
3、地方政府职能合并的两种方式
①是个地方政府间修订契约共同履行某项职能;
②是若干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一个跨地区的特别机构来负责为这些地方政府的辖区统一提供某些专门的服务;
4、地方政府职能的具体内容:
(1)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①中央集权型的地方政府职能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其权力来自中央政府的授予,活动范围相对要小些,以法国的地方政府为代表;②地方自治型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实行一定程度的分权,有自治权,以英国为代表。
(2)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是联邦关系,宪法规定它们在各自的范围内拥有最高的权力。
5、地方政府职能与中央政府职能的比较:二者既有密切联系,又各有侧重点。首先,从联系的一面看,二者都是国家职能的主要表现,必须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其次,由于二者所处的地位不同,以及对经济活动支配的范围及可供使用的政策工具也不同,因此它们的管理职能在内容和范围上都有一定的差异。
6、地方政府机构的发展趋势:
(1)规模不断膨胀,结构日趋复杂,数量不断增多,雇员人数也日益增长;
(2)职能分工与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地方政府雇员的专业化、技术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3)地方自治日益扩大,而且取得自治权的已不再限于城市地区,越来越多的基层乡地域逐步获得自治权;
(4)地方政府组织的结构和形式日益多样化,不仅表现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地方政府机构不同,而且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甚至同一层级上也可能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地方政府机构。
第四节城市政府
1、城市政府是国家设置在城市地区以履行市政管理职能的地方政府——虽然其管辖范围可能涉及更为广泛的区域。
2、城市政府的分类:
(1)按人口规模或人口数量,城市政府可以划分为大城市的城市政府、中等城市的城市政府和小城市的城市政。
(2)按城市功能可划分为政治中心的城市政府、文化中心的城市政府、经济中心的城市政府等。
(3)按行政等级即城市的隶属关系可分为中央政府直辖的城市政府和非中央政府直辖的城市政府。
3、城市政府职能:指城市政府为实现国家意志、维护城市安全、稳定和推动城市各项事业发展而担负的责任和职能。(从性质上看,城市政府职能集中在两个方面,即集中在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城市诞生之初,城市政府职能以政治职能为主)特点:
(1)城市政府职能的履行所面向的人群大而密集、结构复杂且参与意识强烈;
(2)城市政府职能的范围广泛且对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很高;
(3)城市政府职能更多地以直接和法制的方式履行;
4、城市政府面临的困境:
(1)城市政府职能和责任的增加,需要与之相称的经费支撑,而政府的财力资源是有限的,又无获取新资源的良策,于是就会陷入财政危机之中;
(2)城市政府职能的膨胀相应地导致了政府机构及人员的大量增加,从而增加了协调和控制的成本,并易滋生官僚主义作风,而这与过渡密集的人口一道更是造成了管理危机;
(3)城市政府职能的扩张使市民对政府的依赖加大、期望增高,与此同时政府却因资金短缺和管理难题而能力不足,其结果是政府形象受损和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
5、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
(1)议会委员会制:指市议会和市政府合二而一、市议会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市议会负责做出决策并组织起设立的若干城市委员会来执行的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如英国、加拿大)
(2)议会市长制: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议会和市长来掌握并相互制衡,但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的这样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这种体制实行与日本的个城市,美国的部分小城市和少数大城市——在美国称为“弱市长制”)
(3)市长议会制: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议会和市长来掌握并相互制衡,但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这样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如法国、德国)
(4)议会—经理制:指市议会专门聘请一位市政管理专家任经理,由其主持市政府的行政工作并实行专业管理的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如美国)
第五节基层政府
1、基层政府的地位:西方国家的基层地方自治大体可分为英美模式和法日模式。(法国和日本的地方自治理论不同于英美的“人民自治”论,而是主张“团体自治”,认为地方自治的权利不是天赋的,不为地方人民所固有,而是由国家主权所赋予。)
2、基层政府的作用:
(1)为居民直接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并满足其需求;
(2)巩固政权的基础并保障国家政治、社会秩序的稳定;(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最直接地感受到来自民众的压力)
(3)推动公民参与治理过程并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基层政府是充分实现民主最直接、最具体的地方)
3、基层政府管辖规模与其职能的关系:就基层政府管辖规模同其应承担的职能来看,可分为:规模适度、规模过大、规模过小三种类型。规模过小是西方国家大多数基层政府共同的特点,给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一方面人口太少意味着税收也少,从而导致政府财力不足,于是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应都可能面临资金短缺;另一方面人口太少意味着服务的供应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服务成本将增大,从而导致基层政府的服务效率降低。(乡村地区的基层地方政府单位设置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地域面积、地理形势、民族构成,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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