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改变了人们的购物和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我们在网购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麻烦的法律问题,比如说粗心商家标错价格,价值5万的黄金错标为5000元,500克的鸡蛋被设置成500斤等等。那么,碰到这样的“羊毛”,网购的消费者能薅吗?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商家标错价,你可以薅羊毛吗?
其实这类问题,这几年一直时有发生。比如咱们今天说的这位,青岛的杨先生在某平台上网购时发现,某品牌二锅头的标价比平时低了很多,几十元钱一瓶的酒如今可以买一箱,以为自己正好赶上了平台搞活动的杨先生当即就下单买了两种规格的白酒共计31箱,但收货时,他发现自己下单的31箱酒变成了31瓶。杨先生认为数量不对拒收了商品,并立刻联系了客服。然而客服却说,杨先生购买的并不是整箱白酒而是单瓶白酒,平台发货数量是正确的。双方协商不成,杨先生对平台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按箱交付商品,平台提出反诉,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这个案子法院是如何判的,咱们后面再说。晓律先来跟大家说说网友们的看法。有的网友表示,“商家自己犯错,就得自己买单。消费者已经按提示完成了整个购物的过程,没有任何违规操作,没有理由替商家承担标错价的结果。”也有的网友表示:“有失正常价格的便宜,就算是搞活动促销,通常也会有限购要求。像这样无限制购买,肯定是商家失误了。人人都会犯错,这样薅羊毛很可能会让商家破产,大家还是要本着诚信交易的原则相互体谅。”
一、合同成立就一定有效吗?
晓律在之前的“1499元网购茅台酒”那期节目里说过,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所以,在咱们今天说的这个案件当中,消费者杨先生在网上商城的商家店铺中提交了购买二锅头酒的订单并完成了支付,双方之间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了。但是,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所有内容的绝对公平有效,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民法典》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31瓶酒的价格购买31箱酒,这个差价足足有24倍,在双方利益上,是极端不对等不平衡的,可以认定合同订立显失公平。司法的作用之一就是使失衡的法律关系恢复平衡,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制度就是重要的救济途径。
二、如果平台或商家故意标错价,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平台一边说自己标错了价,一边还在让这个错误继续,一边说合同显失公平,一边却选择性地继续履行了该合同,如果不是发生了杨先生这件事,那可能这个价格一直不会修改,一直会有消费者被这个诱人的价格所吸引。这算不算恶意刷单呢?这种情况下,辩明商家是故意标错价来吸引顾客眼球?还是真的是无心之失?就很关键了。根据法律规定,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电子商务经营者负有真实、准确披露商品信息的义务。所以,消费者信赖其披露的商品信息并通过网络提交订立建立的交易关系,不因经营者一方主张标价错误而轻易撤销。
三、双方都有错,法院怎么判?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也看出来了,这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那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啊!咱们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审理这个案件的。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经营者在合同成立后未即时依法要求撤销买卖合同,也没有即时理性相关产品的买卖信息,而是选择性继续履行了合同,所以支持了杨先生的诉讼请求,驳回了经营者的反诉请求。但二审法院认为,按照一般理性人的标准,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价格有一定的判断力。一个诚信友善的消费者不能因经营者错误标识而恶意下单,以获取巨额的不正当利益。根据平台信息也排除了商家恶意刷单的行为,所以显失公平的合同应该予以撤销。但是,二审法院同时也认为平台的标识错误导致了这起案件的发生,且平台方在出现争议后未采取措施及时改正以避免误导消费者,存在明显的过错,所以判决平台方赔偿给杨先生2500元经济损失。从二审法院这个判决来看,可以说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各打了50大板,因为一切市场参加者都必须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在这个案件当中,消费者不够诚信友善,经营者有错不改,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八尾是妖怪
全看商家态度了……弄好了,背不住还是一次公关宣传。
沪晓律 回复 @八尾是妖怪:
是啊!就看商家够不够大方
八尾是妖怪 回复 @八尾是妖怪:
我也坐等这个好机会~哈哈哈
涉外法治沙龙
国外商家标错价,一般商家会吃进。当然如果差距太大,根据合同法的确可以撤销合同,不过曾有朋友买一个iPad收到了两个,打电话给商家要退,商家感谢之后说:你留着吧。
沪晓律 回复 @涉外法治沙龙:
主要取决于商家自身够不够大气
潞滛
那如果商家将价格标高后,消费者购买了,后发现之后价格其实没这么低,可以退货退款或认定商家欺诈么?
沪晓律 回复 @潞滛:
其实我没有看懂您要表达什么意思
老狐狸爱媛媛 回复 @潞滛:
小律只是说发生这个事情,中国的法律如何认定的,但并没有发表她本人的观点。个人觉得就如层主说的还有一种,银行取款机多吐钱和少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