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以儒家思想治国,儒家思想倡导的行为写入法典,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就是最自然的国家意志。
“百善孝为先”作为儒家尊崇的最重要的思想,它作为社会规范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丁忧制度。
“丁忧”就是在职官员,在父母过世时候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回到家乡为过世亲人守孝三年,有些朝代规定20个月,有些27个月不等。官员在此期间休假,国家还俸禄照发,即薪水一分不少,这真是最长的“有薪假期”了。
要知道,从汉朝开始实行丁忧制度到清朝结束,整个封建社会都一直在执行丁忧制度。因为古人认为“忠孝”不分离。一个人必须首先是个孝子,才有可能忠君爱国,一个人居家恪守孝道,步入社会才能遵守诚信,为臣为官才能忠贞不二。
有没有这种现象,如果一个官员父母去世,但确实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离不开,这个时候怎么办呢?
夺情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所谓夺情制度,就是让本该丁忧的官员放弃丁忧,继续工作,或者将丁忧的日期减短,延后等。
被夺情的官员一般都是位高权重,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的。比如,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大臣张居正,正主导的改革运动处于关键时刻,他的父亲忽然过世。因任何变法,都面临着巨大的阻力和反弹,张居正主导的变法也不例外,所以,他如果在此期间回家丁忧,那么这次改革很可能会以失败告终。所以,万历皇帝就下诏夺情,张居正也就得以继续推行改革。
除此情况,丁忧制度是被严格执行的。没有特殊情况,皇帝也绝不可以提出夺情。即使夺情,如果官员不同意,也有权拒绝的。
所以,丁忧制度这个最长的假期,在我国古代社会绝非儿戏,都是各朝代一致奉行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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