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悦读》
公山弗(fú)扰以费(bì鄪)畔(pàn叛),召,子欲往。
子路不说(yuè悦),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
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wéi)东周乎?”
公山弗扰盘据费邑以背叛季孙氏,来邀请孔子,孔子打算前往。子路很不高兴,说:“您没有地方去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公山弗扰那里呢?”
孔子说:“那要召我去的人,难道会白白召我吗?如果真能用我,我难道不能在东方(复兴周礼),建立(一个新的)西周吗?”
本章记载公山弗扰召孔子去一事,发生在定公六年(公元前504年)之前,孔子尚未出仕。定公六年,孔子出仕为中都宰,工作二年,中都邑面貌焕然一新,百姓安居乐业。由于政绩显著,鲁定公提拔他担任司寇一职。
鲁定公五年,即公元前505年,季桓子器重公山弗扰,委派他担任季氏的私邑——费邑的邑宰(费邑的长官)。公山弗扰为了攫取更大的权财,决定邀请大贤孔子加入其阵营。孔子不就。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阳货与公山弗扰共同谋害季桓子,失败后阳货出逃,公山弗扰推脱责任,侥幸留在鲁国。
“公山弗扰以费畔”中的“公山弗扰”,复姓公山,名不狃(也作弗扰、不扰),字子泄,春秋时期鲁国人。公山弗扰和阳货同时做鲁国当政者季桓子的家臣。“以”,凭借,依据。“费”,通“鄪”,费邑。“畔”,通“叛”,背叛,造反。“公山弗扰以费畔”,公山弗扰想凭借费邑造反。
“召”,叫,邀请。省略宾语“之”,召之,之指代孔子。召之,邀请孔子去帮他。
“子路不说”中的“说”,通“悦”,开心。“子路不说”,子路很不高兴。
“末之也已”中的“末”,无。“之”,到、往。“末之”,无处去。“已”,止,算了。“末之也已”,没有地方去就算了。
“何必公山氏之之也”中的前一个“之”,是用在主谓之间,作用是取消句子独立性,无意义。后一个“之”,动词,去,到。“何必公山氏之之也”,为什么一定要去公山弗扰那里呢。
“夫召我者而岂徒哉”中的“夫”,句首发语词,无义。“召我者”,叫我去的人。“徒”,徒然,白白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那要召我去的人,难道会白白召我吗。
“吾其为东周乎”中的“其”,难道,表疑问。“为”,复兴,振兴。“东周”,在东方建立一个西周政权。“吾其为东周乎”,我难道不能在东方复兴周礼,建造一个东方的西周王朝吗。
季氏专权,孔子是反对的。季氏的宠臣公山弗扰,专了季氏的权,孔子也反对,他们都是犯上作乱。但是公山弗扰作为家臣,与主子产生了矛盾,索性拿费邑做根据地,征讨季氏。而且公山弗扰还摆出了一副想要除暴平乱的姿态,邀请孔子等贤达来帮忙。
孔子还是动了心想要去的,他觉得这是一个可以恢复公室,清除季氏弄权的机会。他想利用公山弗扰打击季氏,克制三桓,增强鲁国公室,重新恢复鲁国作为周朝首邦的地位。也许还有一个原因:公山弗扰还是有别于阳货的。他有一定的治国理念,不是完全要依靠暴力控制国家的。后来的历史有这样的记载:孔子“隳三都”,打败了公山弗扰,公山弗扰流亡到齐国、吴国。有人想要找他回头攻打鲁国,公山弗扰不同意,认为那是违礼的。他说“不以所恶废乡”,即不能因为个人的怨恨,就祸害自己的祖国。说明公山弗扰还是有别于阳货的。孔子此时想要去,爱憎分明的子路立即上来质疑。孔子在犹豫、权衡政治的合法性之后,最终还是放弃。公山弗扰反叛季氏,不管什么目的,其合法性都值得怀疑。
“吾其为东周乎”,意思是我大概会在东方复兴周礼,建立一个东方的西周。孔子是把鲁国看成是东边的西周王朝。皇侃《论语义疏》:“鲁在东,周在西,云东周者,欲于鲁而兴周道,故云吾其为东周也。”此处孔子的“心迹”已一露无余,他宁可冒着危险,遭受辱骂,也要有所作为,不怕自己一世英名被玷污。一句话,为了鲁国,他什么都不怕。拳拳之心,天可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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